郑州个税附加扣除项标准
个税附加扣除项标准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具体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年满3岁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每个小孩全年为12000元。
2.继续教育: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相关支出可以定额扣除。扣除标准为:400元/月,全年合计4800元,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4年)。如果是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在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付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部分,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额进行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按照工作城市的不同,分别按照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三个标准进行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进行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则共同分摊该部分费用,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扣除项的具体标准可能会因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此外,个税附加扣除项的申请和确认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有疑问可以咨询税务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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